发布时间:2025/8/16 10:59:40 分类:同福资讯浏览:515
导读:
“这个月工资怎么少了这么多?绩效调整也没个明确说法!”“入职时签的合同里,绩效计算方式根本没写清楚啊……”
职场中,类似的薪酬等纠纷讨论并不少见,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劳动关系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又无法解决时,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能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裁决支持。
01
劳动仲裁前的准备
选择在职仲裁或者离职仲裁
在职仲裁:选择在职仲裁的劳动者,要提前有个心理准备,来应对接下来公司可能采取的调岗、增加工作量、降低绩效等刁难行为。
离职仲裁:已离职的劳动者应保持平和心态,合理分配精力,不必过度关注仲裁进展,将生活重心适度转移,防止因维权事宜影响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明确劳动争议类型
申请劳动仲裁,首先需确定劳动争议的类型(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欠薪等)。
确认主要争议类型后,可附加一些小的争议或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的争议(例如: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补缴等,主要给公司看,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
注意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别提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时效限制
简单点来说: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在你离职后的一年内提起仲裁。
另外像调岗、降薪、待岗、改绩效等情形,尽量在1个月内抗辩,不然就视为默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照片、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入职通知书、规章制度签字确认书、考勤记录等
劳动争议相关证据:被迫离职申请书、加班记录、录音录像、绩效考核文件、OA申请记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其他辅助证据:签署的公司给类制度文件、邮件/微信的沟通记录、同事/领导的言辞证据,合作伙伴的证明等。
律师作用
精准案件剖析与策划规划
当当事人带着满心的困扰踏入律所,向我们讲述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复杂纠纷时,律师便会凭借专业素养,开启全面且深入的案件分析。如同经验丰富的航海者在茫茫大海中寻找方向,我们仔细梳理每一个细节,深挖纠纷背后的法律关系,运用专业知识精准判断仲裁胜诉的关键,并据此制定个性化的仲裁策略。
例如,若遇到工资拖欠的情况,我们会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形,明确提出追讨工资、申请经济补偿金等合理的仲裁诉求,同时从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中,精准筛选出适配的条款,为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构筑坚实的法律基础,让其从起始便对维权之路充满信心。
02
申请阶段
确认管辖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者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确定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准备申请材料
1、仲裁申请书:这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关键文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应当明确具体,例如请求支付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及金额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经过等,特别是要把引发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比如,应说明何时入职、从事什么工作、约定的工资待遇、争议产生的具体情形等,表述应全面且简洁。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相关证据,应在申请书中注明证据名称、来源以及能证明的事项。如有证人,需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常见的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转账流水)、考勤记录(打卡记录、考勤表)、工作证、服务证、入职登记表、报名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这些材料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证明、考勤记录等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的仲裁请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主张加班工资的,需提供加班事实的证据,如加班通知、加班审批记录、工作邮件中关于加班安排的内容等;主张工伤赔偿的,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Tip:需提交复印件,开庭时核对原件
5、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可以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者当地仲裁委员会指定的线上平台等方式提交申请。
律师作用
高效证据搜罗与系统整理
在劳动仲裁的战场上,证据犹如坚不可摧的武器。有经验的律师往往深谙证据收集之道,清楚何种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并且熟知合法获取证据的途径与方法。
以索要加班费案件为例,律师会指导劳动者全面搜集加班申请记录、工作群中的加班通知、与上级领导关于加班安排的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或指导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考勤记录、公司现场无员工加班的录像或者劳动者效率问题的证据,并运用严谨的逻辑思维将这些零散证据进行系统整合,使其形成紧密相连的证据链条,有力地支撑当事人的仲裁主张,提升胜诉的可能性,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律师作用
专业法律文书精撰与规范呈递
劳动仲裁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文书,如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代理词等,均是律师展现专业能力的重要舞台。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和精湛的文字驾驭能力,我们精心雕琢每一份文书。在仲裁申请书中,清晰明确地阐述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详细准确地陈述事实经过,并严谨恰当地引用法律依据,确保仲裁庭能够迅速把握案件核心要点;在证据清单上,对每份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明目的进行精准标注,为仲裁庭审查证据提供极大便利;而代理词则会在关键节点,全面系统地阐述我们的专业观点和坚实法律依据,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主张,使当事人的权益在法律文书中得以充分彰显,成为其维权征程中的有力护盾。
03
受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若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4
开庭前的准备
举证与答辩
双方在仲裁委组织下进行证据交换,可补充新证据,但要说明合理理由。
这个时候你重点要做的就是审查公司提交的证据,并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证意见。
调解程序
仲裁委会在开庭前组织调解,达成一致的,由仲裁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公司提出的补偿跟自己心理预期差的不多,可以在这个环节结束了。
调解不了的案件,就进入下一步开庭审理。
05
庭审阶段
(1)准备阶段: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并宣布仲裁庭纪律。
(2)宣布开庭: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
(3)核实身份: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4)宣布权利义务: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5)询问回避申请: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
(6)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庭审的重要环节,包括申诉人宣读申诉书,被诉人宣读答辩书,第三人陈述意见。
(7)仲裁庭调查:仲裁庭将就其需要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8)质证:质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发表相应的意见,一般是先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再由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主要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
(9)仲裁庭辩论:质证结束后,仲裁庭会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机会进行辩论。
(10)征询最后意见:仲裁庭结束辩论后,会向双方当事人征询最后意见。
(11)调停:仲裁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进行仲裁庭调停,调停成功,则制作仲裁调停书。
(12)签庭审笔录:双方当事人就庭审的笔录进行阅读,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3)庭审终结:所有上述程序完成后,庭审即告终结。
律师作用
有力庭审代理与精彩辩论陈词
仲裁庭审当日,律师将成为当事人坚定的法律代表,肩负起陈述、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的重任。我们熟稔庭审的各项程序与规则,掌控着庭审的节奏。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与对方展开激烈的辩论交锋,摆事实、讲道理,以充分且确凿的理由阐述当事人合法权益应受保护的依据,凭借专业出色的庭审表现,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仲裁裁决结果,使其摆脱纠纷困扰。
06
裁决与执行
1
仲裁庭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复杂案件可延长至60日。裁决书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若双方未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裁决书生效。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裁决书、生效证明、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3
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一裁终局案件除外)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是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