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 养老预付遇 “概不退还”?同福律师助力全额追回

发布时间:2026/9/22 10:10:09 分类:同福案例浏览:640

导读:为安享晚年,谢某向养老公司支付高额费用,购买长达五年的度假式养老服务。不料购入仅两年老人便不幸离世,剩余大量服务期限尚未使用,而养老公司又已经营异常、濒临倒闭,养老款面临全额损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看同福律师还原事实真相,据理力争帮委托人顺利追回近4万元养老费!

 

01案情简介

2017年8月2日,谢某与广州市某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公司”)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付费5万元购买“拼至尊套餐”,可入住直营基地享受度假式养老,合同约定无论是否消费均不予退还。

根据养老公司的服务登记本显示,该套餐总可用天数为1515 天,谢某仅在 2019 年累计耗用 58 天,剩余 1457 天未使用。

2022年12月30日谢某因病去世,配偶出具书面声明,由其子谢某某单独继承合同权利义务。

后续该养老院出现经营异常、工作人员失联的情况,早已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养老服务,谢某某多次向养老院的控股机构提出退还剩余服务款项的要求,均遭到拒绝,维权无果后,谢某某前往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02精准策略,全程护航

接受委托后,同福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为委托人制定了精准高效的诉讼策略:

多角度论证合同解除,从被告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核心角度,论证合同解除的合法性,主动避开关于合同性质的无谓争议,精准聚焦退款诉求,显著提升维权效率。

构建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条,系统整理并提交了合同原件、付款凭证、服务登记记录、经营异常证明等二十余份关键证据,形成闭环证据体系,充分证明被告违约事实,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充分发挥专业诉讼经验优势,在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情况下,律师团队凭借成熟的庭审把控能力与严谨的法律论证,清晰拆解案件争议焦点,完整阐述委托人的合法主张与法律依据,有效应对程序与质证环节的各类情况,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最终胜诉提供了关键支撑。

 

03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同福律师大部分的代理意见,依法判令:

1. 某控股公司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向谢某某支付 44200 元;

2. 案件受理费905 元、公告费200 元,全部由控告公司承担;

3. 逾期不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04律师提示

养老、旅居等预付式消费合同中,商家常以格式条款约定“概不退款”,此类条款单方面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在法律上通常认定为无效。

当服务机构出现停业、失联、经营异常等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已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或其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款项。

建议大家在签订长期预付合同时谨慎选择机构、妥善保存合同、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遇到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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